貨交運送人條件 (FCA)
什麼是貨交承運商(FCA)?
此Incoterms® 規則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空運、海運、陸運或多式聯運),賣方有兩種交付貨物的可能性:
- 如果指定的交貨地點是賣方的營業所在地,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載到買方安排而來的運輸工具上。
- 如果指定的交貨地點是其他地點,賣方必須將貨物運輸至該指定地點,將貨物從賣方的運輸車輛上交給承運商來處理並處於可卸貨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承運商」可以指買方指定的運輸公司或貨運代理。
賣方負責所有出口清關手續和費用,且當根據上述(1)或(2)完成交貨時,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轉移給買方,具體取決於約定的具名交貨地點。
當買賣雙方考慮使用 EXW 來進行涉及出口的銷售時,會更建議使用 FCA 選項 (1),因為 FCA 賣方需負責貨物的出口清關以及將貨物裝載到買方的收貨車輛上。
請注意:
當銷售合約中包含 Incoterms® 規則時,它會給買方和賣方產生法律義務,這可能帶來高昂的成本影響。 因此,貿易雙方應仔細閱讀並理解 Incoterms® 規則的準確措辭,並審慎選擇適合納入銷售合約的條款。如需了解更多有關 Incoterms® 規則的資訊與資源,並購買《Incoterms® 2020》的完整文本,請造訪 ICC(國際商會)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