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送到地點 (DAP)
甚麼是目的地交貨(DAP)?
此Incoterms® 規則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空運、海運、陸運或多式聯運),由賣方負責在指定目的地(通常是買方的營業地)交付可供卸貨的貨物。賣方通常承擔貨物運送至指定目的地的所有風險並支付全額費用。
當貨物在具名目的地交給買方處置並準備卸貨時,買方/收貨人即承擔相關費用與風險,並負責辦理所有進口清關手續。因此,銷售合約不僅應非常明確地指定具名的目的地港口/地點,還應明確指定在具名的目的地港口/地點或其內的確切交貨地點(如「在賓夕法尼亞州伊利港 XX 碼頭交貨」)。
2010 年,DAP 實質上取代了 Incoterms® 2000 版本中「未完稅交貨 (DDU)」。您可能仍會聽到非正式地使用 DDU 來指代 DAP 協議。
請注意:
當銷售合約中包含 Incoterms® 規則時,它會給買方和賣方產生法律義務,這可能帶來高昂的成本影響。因此,貿易雙方應細讀並理解 Incoterms® 規則的精確措辭,並慎重選擇適用的規則來納入銷售合同中。 如需了解更多有關 Incoterms® 的資訊和資源及購買 Incoterms® 2020 的全文,請造訪 ICC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