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S 豁免說明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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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說明

NOEEI 30.2(d)(1)

依照海關與邊防局 (CBP) 規定,從一個海外國家或地區經由美國、波多黎各或美屬維爾京群島寄往另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貨件,且此類貨件不進入美國的消費渠道。

NOEEI 30.2(d)(2)

貨件寄自美國地區,以及在美國與這些地區之間託運的貨件不需要遞交 EEI 。

NOEEI 30.2(d)(4)

託運至或自古巴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和美國起運的貨件。

NOEEI 30.36

託運至加拿大且不受 BIS、州/ITAR 或其他許可證法規管制的託運。

NOEEI 30.37(a)

被分類為個人 Schedule B 或 HTS 的商品,價值少於 2,501 美元且不受美國政府出口許可證/許可或 ITAR 豁免的管制。

NOEEI 30.37(c)

自美國某個地點經由加拿大或墨西哥運往美國另一個  地點的託運。

NOEEI 30.37(d)

自加拿大或墨西哥某個地點經由美國運往同一個國家另一個地點的託運。

NOEEI 30.37(f)

出口 EAR CFR 第 15 章第 772 部分中所定義的、無需出口許可證的技術和軟體可以免除 AES 遞交要求。

NOEEI 30.37(g)

由美國政府運往 CFR 第 15 章 30.40(d) 所定義的海外圖書館、政府部門或類似機構的書籍、地圖、海圖、手冊及類似物品。

NOEEI 30.37(h)

依照針對禮品包裹和人道援助的許可證特別情況 GFT 而被授權、且無需許可證的託運(請參閱 EAR CFR 第 15 章 740.12,瞭解更多詳情)。

NOEEI 30.37(i)

用于託運官方通信/文件供大使館/領事館和任何政府海外機構使用且予以正確識別/密封的文件袋、包裹、信封、郵包或其他容物。

NOEEI 30.37(j)

尸骸及其隨行的適當容器與花卉。

NOEEI 30.37(k)

自美國公司運往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的工廠間通信和其他公司商務文件託運。 (不包括可被授權的高技術計劃等。)

NOEEI 30.37(l)

由離開美國的人士(包括船只或飛機上的工作人員)陪同或不陪同而將寵物作為包裹的託運。

NOEEI 30.37(m)

非依照提貨單或航空運單而託運的貨運商備用品。

NOEEI 30.37(n)

非依照 30.37(n) 中定義的提貨單或航空運單而託運的襯墊。

NOEEI 30.37(o)

依照 EAR 針對飛機和船舶 (AVS) 的許可證特別情況(請參閱 15CFR740.15(c)),由美國航空公司用于其設施、飛機和海外機構的飛機零件/設備託運。

NOEEI 30.37(s)

作為金融債權證據而出口的流通的發行銀行票據、證券和硬幣。
注: 未流通的未發行銀行票據、證券和硬幣需要 AES 遞交。

NOEEI 30.37(t)

國際交易中使用的文件,自美國發出以協助國際交易,包括機票、內部印花稅票、酒類印花稅票和廣告材料。

NOEEI 30.37(u)

在 ITAR CFR 第 22 章 123.22(b)(3)(iii) 中引用的技術資料和國防服務豁免項的出口。

NOEEI 30.37(v)

當作為貨件貨運商或此類貨運商的工具而託運時,因 FTR 而不被認為「已運送」的船舶、飛機和其他車輛、拖車、貨盤或類似託運集裝箱。

NOEEI 30.37(w)

經由陸軍郵局、駐外郵局或艦隊郵局託運的託運。

NOEEI 30.37(x)

依照許可證特別情況——包裹 (BAG) 而出口的託運(CFR 第 15 章 740.14)。

NOEEI 30.37(y)(1)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 運往海外圖書館、政府部門或類似機構的書籍、地圖、海圖、手冊及類似物品。

NOEEI 30.37(y)(2)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 依照 EAR 740.11 的許可證特別情況 GOV 運至美國政府機構/員工的託運,且在 Schedule B/HTS 時估價為 < 2500 美元。

NOEEI 30.37(y)(3)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 依照 EAR 許可證特別情況 BAG (15 CFR 740)而合法出口 EAR 740.14(b)(1) 所定義的個人物品。

NOEEI 30.37(y)(4)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依照 EAR 許可證特別情況 GFT 而合法出口的禮品包裹和人道救援(15 CFR 740.12)。

NOEEI 30.37(y)(5)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 合法離開美國、暫時停留或滯留在 E1 組國家的船舶和飛機。

NOEEI 30.37(y)(6)

目的地為 E1 組國家(請參閱 EAR 740 補充文件 1)的託運無需歸文件至 AES: 依照許可證特別情況 BAG 或 TMP 而由旅客合法出口、并于 1 年內返回至美國的貿易工具。

NOEEI 30.39

運至美國軍隊的託運。 不適用于 USML/ITAR 監管商品、并非寄送給美國軍隊但供其使用的商品。

NOEEI 30.40(a)

運至并僅供美國政府雇員使用的辦公家具、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

NOEEI 30.40(b)

運至并僅供美國政府雇員私人使用的家庭貨件和個人財產。

NOEEI 30.40(c )

運至美國政府官員、雇員、雇員聯合會/協會,供此類雇員或此類雇員其他分配所專用的食品、藥品、雜貨和有關的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