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息代码

出口信息代码定义出口类型。 您可以在“海关凭证”选项卡的“货物”表格中选择出口信息代码。

注: 出口信息代码仅用于起运地为美国的货件。

有效代码如下:

出口代码


描述

CH

出口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Exports) Schedule B 第 1 至 97 章规定的赈灾或慈善捐助货物。 以下所列特定货物应按照相应的第 98 章下述号码进行报告:

  1. 混合食品产品 - Schedule B 编号 9802.10.0000。

  2. 医疗与药物产品 - Schedule B 编号 9802.20.0000。

  3. 衣物 - Schedule B 编号 9802.30.0000。

CR

按照通关证明运输的货物(国际许可证 - 未输入)。

DD

其它特例:

  1. 货币(美元和外币)。

  2. 机票。

  3. 银行票据

  4. 国内印花税票。

  5. 州酒类印花税票(strip stamps 与 liquor stamps 相同)。

  6. 广告宣传资料。

  7. 国际组织的外国政府代表或外国军方成员使用的临时进口物品的出口。

DP

外交邮袋及其内装物品。 (15 CFR Sec. 30.55 (a))

FS

根据美国政府与授权收件人之间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通过商业承运商运输的对外军售计划货物。

GP

美国政府海外建筑施工合同下的货件。

GS

供美国政府机构及其雇员专用的货件 (15 CFR Sec. 30.53):

  1. 办公家具、设备与耗材。

  2. 食品、药物或相关物品。

  3. 运往美国大使馆或外交使团供其自用的供应品和装备。

  4. 由美国政府运往图书馆、政府部门或类似机构的书籍、地图、海图、手册及类似物品。

HH

个人与家居物品及贸易用具,包括常用与合理的家具、衣物、器具、工具及其它物品,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由出口人或其直系亲属所拥有。

  2. 在启程前或启程时由出口人拥有。

  3. 出口人或其直系亲属需要且适宜使用。

  4. 意在供出口人或其直系亲属使用。

  5. 不以销售为目的。

HR

尸骸及其容器与花卉。 (15 CFR Sec. 30.55 (b))

IC

美国公司发往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往来信函、生效的发票及其它记录。 (15 CFR Sec. 30.55 (i))

IP

原来临时免税 (TIB) 进口,境内加工或制造成新品后再出口的货物。

IR

原来临时免税 (TIB) 进口,境内修理或改装后再出口的货物。 (仅根据 Schedule B 编号 801.10.0000 报告修理价值。)

IS

原来临时免税 (TIB) 进口,以和进口时相同的状态退回的货物:

  1. 原先进口用于测试、试验、演示或检查等用途的货物。

  2. 原先进口用于展览或展示等用途的货物。

  3. 原先进口用于审查或订货等用途的样品及模型。

  4. 原先进口用于参加比赛或竞赛等用途的货物。

  5. 原先进口用于饲养或展览等用途的动物。

LC

按照分类号码 (15 CFR Sec. 30.55 (h)) 价值等于或低于 2500 美元的 货件:

  1. 运往 T 组和 V 组(见 Supplement No. 1 to Part 770,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涵盖范围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2. 无论其价值或目的地的所有货件。

  3. 要求有效许可证。

  4. 即使免许可证,仍须遵守《国际军火交易条例》(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

  5. 需要美国缉毒署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的出口许可。

LV

使用任何普通许可证 (General License) 时,按照分类号码 (15 CFR Sec. 30.55 (h)) 价值等于或低于 2500 美元,并运往以下国家或地区的货件:

  1. T 组和 V 组(见 Supplement No. 1 to Part 770,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所包括的国家或地区。

  2. 往来于美国和波多黎各之间。

  3. 运往美属维尔京群岛的货件。

MS

运往美国武装部队供其专用的所有商品 (15 CFR Sec. 30.52),其中包括:

  1. 运往美国武装部队交换系统的商品。

  2. 运往军事基地用于建筑或维修的商品。

OS

所有其它出口。

RJ

不许可的商品。

SC

无所有权转移而出口的国际贸易用具:集装箱、退回重新灌注的桶罐、纸卷轴芯、线轴、架、卷轴、卷筒等 (15 CFR Sec. 30.33)

SR

由美国货运公司出口,运往本公司的海外仓库,供其在国外专用的本国或外国商品货件。

TE

不用于销售或以销售为目的,在运输时即肯定将以出口时的原状态返回美国的临时出口物品。

  1. 用于展览或展示并将返回美国的货物。

  2. 用于测试或评估并将返回美国的货物。

  3. 用于检查或校准等目的并将返回美国的货物。

  4. 用于维修目的并将返回美国的货物。

  5. 用于参加比赛或竞赛等用途的货物。

  6. 在国际水域或其它国家临时使用,用于研究、勘探、建筑或类似项目的货物。

TL

按照租约出口且租期不到一年的商品。

TP

将在国外加工、制造或组装并返回美国的国内商品的临时出口。

UG

美国出口管理局 (Bureau of Export Administration) 普通许可证礼物 (General License GIFT) 所涵盖的单独礼物包裹。 (15 CFR Sec. 30.55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