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退款資格的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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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屬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CBP) 將分階段處理申請,並向進口記錄商 (IOR) 發放 IEEPA 關稅退款。
- 第一階段處理特定未清算報單,以及清算後 80 天內的特定報單。這表示只有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所繳納的部分關稅,以及尚未結清的關稅款項,符合第一階段的退款資格。
- 第二階段著重於標記為需核銷之關稅報單的退款申請。UPS 並非這些申報單的登記進口商 (IOR),因此我們無法代表客戶申請符合第二階段資格的退款。這些客戶將需要直接向 CBP 申請退款。請造訪 CBP IEEPA 退款網頁 [cbp.gov] 以取得更多詳細資訊。
CBP 已確認未來將陸續推出更多階段,但尚未公布這些未來階段的詳細資格標準、順序或時間表。我們正密切關注法規動態,並將隨時發布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