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申報(IATA)

寄件人申報單(IATA 第 8 章)

説明在 IATA 的《 危險品規則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DGR)下,寄件人在託運危險品時必須使用的寄件人申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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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PS 寄件人申報單

    當選擇遵守 IATA 頒布的法規時,每件危險品包裹或託運均須隨附寄件人申報單。除非將多件貨件運送給一名收件人,在此情況下,寄件人可以在這票託運的每件包裹上均放置寄件人申報單,或在主包裹(lead parcel)的寄件人申報單中提供託運資訊。 每件危險品包裹均須具有 WorldShip 中指定的危險品資訊或由寄件人使用的 UPS 兼容託運軟件。

    UPS 要求在每個危險物質包裹上提供三份原版寄件人申報單。如果是如上述的多件託運,則必須在主要包裹上提供三份原版寄件人申報單。
    如果一個包裹中包含不只一種危險物質,必須在同一份寄件人申報單列出所有物質。 UPS 允許在一個包裹中含有最多三類相容的危險物質。

以下資訊必須按照指示顯示(參考 IATA):

寄件人負責確保寄件人申報單的所有副本均清晰可辨。
如您對透過 UPS 託運危險品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您的 UPS 客戶經理。